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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小学三重一大制度
2007-11-22  作者(来源):龙南小学

 

龙南小学三重一大制度


目    录

 

1、龙南小学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2

 

2、龙南小学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4

 

3、龙南小学中层干部选拔选拔聘用工作实施方案………………………………6

 

4、龙南小学重大项目安排制度与操作流程基本建设管理制度…………………9

 

5、龙南小学大额经费支出制度……………………………………………………10

 

 

 

 

 

 

 

 

 

 

 

 

 

 

 

 

 

 

 

 

龙南小学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徐汇区教育局关于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事实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实办法。

一、指导原则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当,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徐汇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和工作部署。

2、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相关组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中层干部的管理考核。

3、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一岗双责 ”,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责任内容

4、校领导班子和校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整体工作,统筹安排。要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工作计划比组织实施。

5、要注意党风廉政制度和机制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推进校务公开;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财务预算和经费管理制度。

6、严格按照《龙南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教育党工委有关文件规定任用干部,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已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如实向上级党委和纪检机关报告。

三、责任分工

8、党支部书记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校长对行政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领导责任。

9、党支部书记对全校党风廉政状况、领导班子成员负直接监督责任工作。

10、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共同负直接责任。

四、责任考核

11、党支部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干部考核范围,每年对党政领导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与年度考核、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12、党政干部、中层干部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负责地向组织报告。

13、对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责任追究

14、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的,追究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

(1)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指示、决定等拒不执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

(2)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和纠正,发生重大事故或已经造成后果,影响教职工或学生切身利益的;

(3)指示或强令下属人员 ,违反经费使用,财产管理制度的,致使单位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

(4)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

(5)对中层干部教育不严、任用不当,对管理工作不力,对产生的问题不认真处理,致使发生严重不正之风或腐败现象的;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

(7)其他不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或由于履行不力造成后果的行为。

15、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进行党风廉政状况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分责任人情况,提出是否进入责任追究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16、责任追究的形式,可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批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等。

17、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实施办法自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龙南小学

2007年6月

 

           龙南小学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赶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关于印发徐汇区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班子成员各负其职,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各人决定重大问题和各人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议相统一的原则。领导班子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学校行政会议是日常重大事项决策机构。校务委员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对行政会议就重大事项做出的决议进行复议,最终决策;对行政会议因分歧严重,议而不决且无法再议的重大事项作最终决策。

2、讨论重大事项的校务委员会议、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必须全体出席。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事后听取会议讨论情况,并发表个人意见,但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3、行政会议一般每周一次,校务委员会会议一般一月一次。特殊情况校长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4、议事议题由校长确定,一般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议题一般提前通知与会成员。

5、讨论议事过程,有专人做详细记录。

6、校务会议、行政班子会议会的议事决策过程不得外泄。如外泄,则从严惩处。

三、议事决策范围

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涉及全校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集体讨论的问题。具体范围如下:

1、讨论和审定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

2、学校工作计划。

3、学校重大发展、改革的举措。

4、向区教育局、教育党委提出的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5、教育经费预算、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6、干部考核、任免、奖惩。

7、人才工作。

8、学校教职工编制、工资调整、奖惩等方案。

9、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1、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和班子成员的提议确定议题。确定议题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审议的条件。

2、列入审议的议题,要做好提交的准备事项,重要讨论文件、事项会前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

(二)个别酝酿

1、议题在会前需与领导班子成员酝酿。

2、校长要充分重视、听取个别酝酿中的意见,并予以集中。

(三)会议决策

1、决策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提出议题、说明情况,组织讨论。与会人员上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最后校长做出决定。

2、对所议事项分歧严重,只要情况允许,放在以后再议。但会议做出决策后,必须执行。

(四)执行决策

决策结果应向党员通报,涉及校务公开规定的应公示或在教职工大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必须执行决策。

(五)监督反馈

1、决定落实情况,由相关分工负责的领导负责。

2、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决策作重大调整和变动,应召开行政会或校务委员会议复议后决定。

五、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在本制度和决策程序执行过程中,将据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

 

龙南小学

2007年6月

 

龙南小学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操作。

三、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年龄梯队层次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认真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提拔中层干部,需符合以下任职资格:

(1)    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2)    具有两年以上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工作经历。

(3)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    身体健康。

(6)    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实施;
  (2)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工参与率应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党组织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
  (2)学校党组织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组织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书记与校长个别酝酿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2)党的全体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书记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不列为考察对象。
  4、党组织考察
  (1)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的程序如下:
  
①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组织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应是党组织的组织委员)。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议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组织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6、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职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任的干部,由党组织书记对其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
七、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上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九、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试行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试行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附则
  本试行办法由龙南小学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徐汇区龙南小学

2006年6月

 

龙南小学重大项目安排制度与操作流程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一、界定

除政府采购之外利用办公经费装修、维修的项目。

二、经听取党支部、群众意见,经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讨论,统一思想,拟定基本建设的项目,形成书面方案,想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为经批准不得动工。

三、委托教育局基建站落实施工单位。

四、建筑施工单位须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的相关要求,做出施工预算。

五、校方与施工单位割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关于印发徐汇区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同志》的规定,签订协议。

六、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管理。

七、工程结束,相关经费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审计后支付工程款。

八、流程

拟定项目→ 听取党支部意见→ 听取群众意见→ 行政会校务会讨论统一思想→ 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委托教育局基建站落实施工单位→ 施工预算→    签订协议→ 施工监理→ 验收审计→ 支付工程款→ 后续使用维修管理

九、监督机制

1、依据与计划,征求党支部意见,拟立施工项目。

2、对所需物品摸清质量及物价。

3、施工过程中做到多巡视、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协调解决。

4、决算表交会计中心及本校留档。

5、经会计中心同意付款后以支票或转账付款,不得用现金支付。

6、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收受回扣、截留、私分、贪腐等行为,除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外,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相关责任。

 

龙南小学

2007年6月

 

 

 

 

龙南小学大额经费支出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上级有关要求,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中小学会计制度》、《关于印发徐汇区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快推进学校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为合理使用学校教育经费,有利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对学校添置大件物品及使用大额经费作如下规定:

二、大额资金的界定

学校自行采购数额在5000元以上

三、大额经费的支出

1、学校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和单位编制的部门预算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2、对重大经费的使用、资产处置等经济业务事项,须经行政会或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执行。

3、各项财务收支审批、审核,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权限为5000元以下。

凡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凭主办方通知报校长,校长凭通知内容决策。

4、学校组织的学习、考察,需经行政会讨论决定,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该上报必须上报。

5、会计报表经校长审核同意后签名、盖章、上报。

四、添置大件物品

1、实行校务公开。

物资采购公开化、透明化。列入校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

采购人员必须遵守《龙南小学反商业贿赂制度》,对采购物品的质量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负责制。

3、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

要求相关人员掌握市场信息,预测市场变化,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建议。

4、外加工订货。

了解生产单位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择优订货。

5、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到校,迅速按学校有关财产验收、登记、入库等规定操作。

6、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采购要报上级同意,按计划定购。学生用教材必须从教育局渠道采购。

四、流程

需添置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   报总务处 →   向校长汇报 →   召开行政会或校务会集体讨论   → 校长决策列入预算   → 总务处采购    购买人携带物品、发票至财产保管员处验货入库  →  总务主任校长确认签字   → 财务处报销

 

龙南小学

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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